財經365訊 綜合華爾街日報報道:9月28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關于新能源汽車的管理辦法,中國將開始要求大多數在華經營的汽車廠商從2019年起生產新能源汽車,這一時限較此前在一份草案中提出的時間延后了一年。
該管理辦法包括一項積分比例要求,按照該要求,車企要通過生產新能源汽車來產生積分,每輛純電動汽車依續駛里程不同可積2-5分,每輛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積2分。所謂新能源汽車是指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
2019年,車企必須產生相當于在華生產及進口到中國的汽車10%的積分,到2020年,這一比例漲到12%。該管理辦法取消了此前一項草案中關于2018年積分比例的規定。
全國汽車生產將要朝著電池動力汽車的方向轉變,眼下,作為全球最大汽車市場的中國正同空氣污染作斗爭。希望到2025年,在中國銷售的新能源汽車能達到700萬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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