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王女士(化名)向信報爆料稱,自己通過圓通購買的衣物,到北京后居然丟了,而丟失的原因更奇葩——站點搬家,“每天這么多貨物,這得丟多少啊?圓通也太不靠譜了。”王女士說。
事件 站點搬家快遞丟失
王女士告訴信報記者,6月3日她買的物品使用圓通速遞從杭州發(fā)往北京,到了6月5日下午,當她查詢物流信息時發(fā)現(xiàn),顯示快遞失敗簽收錄入。隨后她致電圓通速遞官方客服電話詢問,當時客服人員告知她是由于中關(guān)村站點快遞員大批離職導致部分訂單錯派、延誤所致。
隨后,信報記者聯(lián)系到了北京中關(guān)村站點的圓通速遞,該站點工作人員表示對大批快遞員離職之事并不知情,也沒有見到過王女士的快遞件,而快遞丟失的原因可能是站點搬家所導致,對于丟失的快遞,他們會給賣家相應的補償。昨天晚些時候,王女士接到了杭州圓通的客服電話,工作人員表示,由于圓通北京中關(guān)村站點將快遞寄丟,杭州圓通會再給王女士補發(fā)。
搬家導致快遞丟失是否是個別現(xiàn)象?目前影響的范圍有多大?信報記者聯(lián)系到了圓通速遞相關(guān)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目前北京中關(guān)村站點在搬家,至于搬家導致快遞丟失的情況,可能是個別的現(xiàn)象,不會存在大面積丟失的情況。對于是否存在工作人員離職、搬家具體時間、如何處理丟失快遞、多少快遞受影響以及范圍有多大,該負責人表示暫時無法回復。
釋疑 圓通應承擔相應賠償
針對此事,信報記者采訪了北京市君祥律師事務所律師拜北斗。他表示,圓通速遞丟失快遞的行為已經(jīng)構(gòu)成了對消費者貨物運輸合同的違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在此貨物運輸合同所形成的法律關(guān)系中,快遞公司負有將貨物安全運輸至合同約定地點的義務,消費者則應該支付約定的費用。在此次事件中,快遞公司不僅沒有完成運輸貨物的義務,還因為自身的過失將貨物丟失,其不但應該退回所收取的運費,還應當對于消費者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拜北斗提醒消費者,在遇到此類情況時,應主動與商家進行協(xié)商,要求其賠償自身的損失,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向工商部門進行投訴,或者向有管轄權(quán)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