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對于以股份回購代替現金分紅的可能性,有銀行表示,從資本充足角度來分析,股份回購并注銷與現金分紅沒有本質區別,股份回購會減少商業銀行核心一級資本,進而影響資本充足水平,“如果通過發放股票股利的方式替代現金分紅,既不符合監管導向,也滿足不了很多股東獲得即期現金回報的需求”。而在大部分的投資者互動區域也可以看到,更多投資者更為關注上市銀行的現金分紅穩定性,這也符合證監會、交易所的監管導向。
資本金約束下的顧慮
市場對于上市銀行股份回購的呼聲由來已久。早在2012年8月,就有多家私募同時發函多家當時股價跌破凈資產的銀行,建議這些銀行回購股票提振股價。但是,銀行業作為一個強監管的行業,也有自身的難處。
今年5月底,浦發銀行副行長、董秘謝偉在該行股東大會上對此做了詳細解釋。“銀行不同于一般企業,資本是銀行信用的基礎,且具有一定的杠桿效應,就目前的操作情況來看,國內商業銀行尚未發生因為支撐股價而回購的情形”。
謝偉表示,具體原因有三點。首先是銀行面臨嚴格的資本金約束,如果回購股票并注銷,將會消減銀行資本充足水平,“假設在回購的同時還要維持一定的資本金比例,就必須從資產端來消減,但這很難得到監管部門批準,也會削弱銀行的經營能力,降低銀行收益,最終對股價產生不利影響”。
其次,謝偉認為,如果回購股票并注銷,極易引起系統性風險、聲譽風險。“根據《公司法》178條規定,公司如果作出減少注冊資本的決定,必須采取通知債權人等行動。但銀行的債權人是存款人,如果要回購并注銷則可能需要得到存款人的同意,這有可能引發擠兌等風險” 。此外,根據相關監管規定,銀行業如要變更注冊資本,必須先得到監管的受理與批準。“但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尚未看到相關案例的出現。”謝偉稱。
在前述上市銀行對投資者的回復中,這些解釋也被廣泛采用。“按照原來的公司法要求,銀行回購股份只能用于員工激勵或者說是其他一兩種情形,而且回購后必須馬上注銷,因此銀行的操作空間是不大的。”一位股份行高管對記者表示。一位上市銀行董辦部門負責人則認為,于銀行而言,回購預案與銀保監會對于資本充足率的監管要求是沖突的,在各級監管意見、配套細則尚未明確的情況下,銀行沒必要也不能進行這種探索。
“從監管審核角度看,面對資本監管趨嚴的背景,各家銀行的再融資部門沒有空窗期,都在忙著補充資本,這時候啟動回購,減少核心股本,主動降低核心資本充足率,也很難獲得銀保監會的同意,甚至影響后續的再融資。”另一位上市銀行投關負責人稱。
庫存股如何處置的難題
值得注意的是,證監會已于9月初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完善上市公司股份回購制度修法的建議,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修正案》草案(下稱“修正案草案”)公開征求意見。修正案草案提出,建立庫存股制度,明確公司因特定情形回購的股份,可以以庫存方式持有,但持有期限不得超過3年。
前述“特定情形”,是在原有的基礎上,增加了三種股份回購情形。包括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的、配合可轉債或認股權證發行且用于股轉轉換的、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必需的,可以轉讓、注銷或將股份以庫存方式持有。一位上市銀行董秘對記者表示,庫存股這一制度突破的最大意義,是公司可以擇時使用自有資金去買自己的股票,并在市場回暖時賣出,起到“熨平器”的作用,“國際資本市場較多地采用這一概念,因為股份回購后并非立刻注銷,而是給予充分的緩沖期來平抑市場波動”。
但他也提及,從會計處理上說,回購股份需要消耗所有者權益,在核心一級資本里把回購耗用的資金扣減掉,這對資本充足率有很高的要求。“核心資本比較充裕的,可以探索回購,但如果比較緊張,甚至存在資本缺口,就一定要審慎考慮”。而被更多上市銀行所顧慮的是,銀行回購的股票最后如何處置?從記者對十余位銀行董辦人士的采訪中,并不能找到答案,他們普遍反映,即便是作為持有3年的庫存股,后續的處置方式也缺乏空間。
“首先被排除的是回購并立刻注銷,減資這個事的風險太大;其次,庫存股可以用于員工股權激勵,但這種方式的現行障礙太大,還沒有銀行做成過;其三,用于轉換銀行可轉債?可轉債的發行就是為了轉股補充資本,如果用回購的股份來承接,那發行可轉債有什么意義呢?最后,庫存股最多只能持有3年,在沒有確定處置方式的情況下,不能輕易啟動回購。”一位大行高管直言道。也有投資者提及以回購股份代替現金分紅,但前述高管認為,現金分紅比例的減少,將引來更多投資者的質疑。
探索股權激勵可能性
事實上,上市銀行并非不愿回購股份,但囿于銀行的金融監管特性限制,終而不能。“我們也希望能有一系列的配套措施來支持銀行回購,現在賬上也有一些閑錢,如果能在不影響資本充足要求的情況下,回購股份做一些事情,我們也是支持的。”一位股份行投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
在記者的采訪中,前述投關負責人所說的“做一些事情”被多家銀行歸納為給員工的股權激勵。“從我們討論的情況看,如果能夠松綁銀行員工持股,回購后作為員工持股激勵,是各方都能得益的一個方案,也有利于銀行未來長遠成長。”另一位股份行董辦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