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重慶、山東、河南處罰個別地區違法舉債擔保行為之后,湖北省也加入了問責違法舉債的行列。
7月12日,財政部網站公布《湖北省依法依規問責處理個別地區違法舉債問題防范區域性財政金融風險》,湖北省政府對今年5月財政部反映的黃石經濟技術開發區違法舉債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后,對存在的問題進行限期整改,并問責相關負責人。
2015年8 月,經黃石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辦公會研究,由湖北省黃石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局違法向湖北勁牌投資有限公司借款1.1億元,年利率10.2%。2016 年,該筆借款使用地方政府置換債券資金進行了償還。
2015年實施的新預算法就已明確,地方政府舉借債務一律通過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方式籌措,除此之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以任何方式舉借債務,上述行為違反了新預算法。而利用置換債券資金償還違法舉借債務也不符合相關規定。
對此,2017年6月20日,黃石市政府召開第四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按照國家有關政府置換債券管理規定,立即收回黃石經濟技術開發區置換債券資金1.1億元,由市政府用于置換符合條件的存量政府債務。
目前,黃石市財政局已收回該筆置換債券資金,正按照相關要求和程序安排使用。
湖北省政府還嚴肅處理了上述違法舉債相關責任人和單位。對時任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孔某,動議并召集開發區主任辦公會決策違法舉債事項,并簽批同意財政部門違法舉債,負有直接責任。目前孔某已因其嚴重違紀行為被開除公職,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7月11日,湖北省紀委監察廳通報2017年上半年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執紀審查工作情況,上述時任黃石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孔凡新被作為典型案件公布。
經查,孔凡新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幫助他人違規獲取事業編制;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影響以借貸收息方式違規獲利,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安排;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利收受財物,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且不能說明來源,涉嫌受賄等犯罪。
經湖北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并報省委常委會議批準,決定給予孔凡新開除黨籍處分;經省監察廳報請省政府批準,決定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對于違法舉債,湖北省政府還給予黃石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局局長黃某、開發區財政局副局長王某行政警告處分,對時任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魯某給予誡勉談話處理,并責成黃石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向黃石市政府書面檢查,深刻剖析原因,嚴防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下一步湖北省政府將堅決防止各種形式的違法違規舉債和擔保行為,加快推進融資平臺公司市場化轉型,依法規范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政府投資基金以及政府購買服務行為,守住依法理財、依法行政的底線,不斷提高政府債務管理的科學化、精細化、規范化水平,有效防范區域性財政金融風險,促進全省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下一步,待相關省級政府和監管部門處理后,財政部將及時對涉嫌違法違規舉債擔保的金融機構予以通報處理結果。(原標題:湖北處罰黃石違法舉債 直接負責人被開除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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