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在召開股東大會或進行信息披露時,交易所為維護“三公”原則,對上市公司掛牌股票予以停牌處理,并在規定停牌時間后予以復牌。
此時,如果股民不知道股票處于停牌狀態買入或賣出委托,券商的電腦系統仍接受委托并凍結股民的資金或股票,而這樣的委托被交易系統確認為無效委托排斥在外,股票或資金的及時解凍需券商在發現后給予解凍,否則,就會出現股票或資金被凍結一天的情況。
按正常的情況,券商需在上午11:30左右改動電腦取消停牌標志,一些券商在下午開市前才做這個工作。為避免資金或股票在這樣的情況下被凍結,給自己帶來損失,建議股民最好是在股票復牌前的幾分鐘委托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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