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整體回報率(Total Return to Shareholders,簡稱TRS)是衡量上市公司價值創造能力的一個重要指標,等于股票在持有期間內的資本性收益加上股東所獲得的股息。
最簡TRS計算公式為TRS=(期末股價-期初股價%2B股息)/期初股價?,F實中,由于配股、紅股、轉增股本等因素存在,計算要復雜許多,該指標考察的時間通常為一年或數年。上述TRS公式定義中,隱含著一個十分重要的假設,即股息是在期末支付的。如果股息不是在期末支付的,那么這個定義就忽略了從股利支付日到持有期期末這段時間的再投資收益。
考慮到再投資收益,如下假設是合理的:股東在收到股息時按照當時的市場價格再投資于本公司。最簡單的三期情況下的股價分別為P0、P1、P2,在第1期股東獲得股息DIV1,如果將DIV1按照P1再投資于本公司,期初每股將獲得額外的DIV1/P1股,合計總股數為(1%2BDIV1/P1)股。則TRS的公式變為(1%2BDIV1/P1)譖2/P0-1,這一公式還可做如下轉換TRS=(P1%2BDIV1)/P0譖2/P1-1=(1%2BTRS1)?1%2BTRS2)-1。
這兩個公式從兩個不同角度解釋了股東整體回報率的基本算法。前一個公式說明,期初每股獲得股息(配股、紅股、轉增股本也可按相同的方法考慮)并再投資后變成了期末的多少股,然后用期末股價計算股東整體回報率。后一個公式等于(1%2B日TRS)連乘減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