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行涉專利侵權一案于6月7日在蘇州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法院最終認定其共享單車系統和公共自行車系統不涉侵權。
而隨著永安行的勝訴,也為公司上市掃清了最大的障礙。《證券日報》記者從側面了解到,雖然此前因訴訟案暫緩了IPO發行,但股票發行的相關工作公司一直都在積極準備,并未放棄IPO計劃。對此,記者致電永安行,但永安行以靜默期為由,表示不便透露相關信息。
據悉,共享單車的火熱,使得永安行的上市受到了極高的關注,今年4月6日,永安行IPO獲證監會審核通過。即將登陸A股的永安行,也第一時間被媒體冠以“共享單車第一股”。
不過,對于“共享單車第一股”的說法,永安行并不認可。公司相關人員曾在公開場合多次強調,永安行并不是一家共享單車企業。
據《證券日報》記者了解,目前公共自行車行業主要可分為社會資本投資、用戶付費的無樁公共自行車業務和政府付費投資的有樁公共自行車系統業務兩種模式。前者于2016年前后興起,時下處于風口浪尖的ofo、摩拜單車均為此種;后者則早在2008年左右開始落地,永安行便是其中的代表企業。
據招股書顯示,永安行成立于2010年8月份,截至2016年12月31日,永安行業務覆蓋市縣為210個左右,分布在29個省、直轄市、自治區、特別行政區;累計建設約3.2萬個公共自行車站點,投放約89萬套公共自行車鎖車器設備。2016年,永安行在有樁公共自行車系統銷售和運營服務業務上的占比高達99.82%。而與ofo和摩拜主營業務類似的共享單車,是永安行2016年下半年開始少量試點布局的新業務,業務占比僅為0.05%。
對于在主板上市的企業而言,“最近3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數且累計超過3000萬元”無疑是最大的硬性指標。而據招股書顯示,2014年至2016年,永安行營業總收入分別為3.81億元、6.2億元和7.74億元。實現歸屬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分別是6830萬元、9336萬元和1.16億元。
“從招股書上看,2016年永安行的歸母凈利潤為1.16億元,上市后的永安行在二級市場表現不會很差。”有分析人士稱。
在開展公共自行車業務中,永安行多采用時下熱門的PPP模式與政府合作,而這也進一步保證了永安行的穩健財務表現。
根據艾媒咨詢最新發布的《2017Q1中國共享單車市場研究》報告顯示,截至2017年3月中旬,全國共享單車投放總量已超400萬輛。共享單車的“井噴式”增長顯然也引起了證監會的注意。
證監會公告顯示,永安行IPO期間,發審委最為關注是共享單車模式對有樁自行車帶來的沖擊風險,以及共享單車模式本身的風險等。“在有樁公共自行車和無樁共享單車并存的城市中,共享單車會對有樁自行車的消費次數、政府投資力度等產生何種影響,是否會對永安行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不利影響”更成為發審委首先提出的問題。
永安行招股書顯示,“目前及在可預見的將來,在一、二線城市本行業將呈現出政府主導的有樁公共自行車及社會資本支持的無樁公共自行車(共享單車)并行發展的格局,而三線及以下城市因城市規模較小、有效需求不足、管理難度較大、運營成本較高,仍將以政府主導的有樁公共自行車為主”。
永安行董事長孫繼勝也表示,共享單車與有樁自行車是一種相互補充、彼此共存的關系,并不存在相互替代和直接激烈競爭的情形。
按照計劃,本次永安行上市所發行股票不會超過2400萬股,將用于永安行技術研發中心的建設、補充公共自行車系統建設及運營項目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三個方面。另據永安行招股書中顯示,未來3年內,永安行會努力將布局市縣增長到350個左右。此外,對于永安行有樁公共自行車系統尚未覆蓋的一、二線城市,將通過試點無樁共享單車的投放和管理運營,采用消費者付費模式,進行業務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