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裁 趙學軍
目前,社會各界對居民養老金缺口的問題產生了爭議。一方面,根據人社部發布的數據,2017年一季度全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簡稱“養老基金”)總收入9708億元,同比增長25.4%,基金支出8085億元,同比增長22.9%,累計結余突破4萬億元,養老基金收大于支,累計結余持續增加,目前看保障待遇可以按時足額發放;另一方面,中國社科院社會保險研究所在2016年末發表專題報告稱,2015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記賬額(即“空賬”)達到4.7萬億元,而當年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額只有3.5萬億元,這表明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資產和負債之間缺口巨大。那么,養老基金到底夠不夠用?針對這個問題,不能僅僅計算數據結果,而要分析養老基金對解決什么問題夠不夠用,誰應該真正為個人養老問題負責。
從海外經驗看,個人養老應該在養老體系中承擔更重要的責任,我國亟待建立以個人養老金賬戶為核心的第三支柱體系。在這一過程中,公募基金行業應積極主動參與個人養老金投資管理,發揮優勢,開發適合個人養老金的產品系列,并從賣方代理模式轉向買方代理模式,為個人養老金賬戶提供專業顧問服務,助力我國養老金第三支柱建設。
個人養老要在養老體系中承擔更重要的責任
從海外經驗看,職業養老金經歷了從待遇確定型(DB)向繳費確定型(DC)的體系變革,養老金風險責任由企業向職工轉移。同時,以個人養老賬戶體系為基礎的第三支柱蓬勃發展。以美國為例,二十世紀中期,少數大機構所建立的DB型雇主養老金計劃迎來支付高峰,參保者壽命延長,經濟增長乏力導致供款能力下降,進而造成了雇主財務負擔的加重。取而代之的是,401(k)等DC計劃快速發展,即由參保者工作期間的繳費及其投資收益形成養老金來源,退休后的待遇水平取決于在職期間的養老金積累,較好地應對了人口老齡化問題。截至2016年末,DC計劃養老金資產約7.0萬億美元,約為DB計劃的2.5倍。DC計劃主要特征是賦予個人投資者選擇權,使其能根據所處年齡階段和可支配財富情況進行個性化資產配置。同時,從智利最早建立個人賬戶體系開始,英美等多個國家都建立起了各具特色的第三支柱保障制度。根據美國投資公司協會(ICI)統計,截至2016年末,個人退休賬戶(IRA)總額已達到7.9萬億美元,占美國養老金資產總額的31.1%,規模超過DC計劃和其它類型退休金資產,成為個人退休生活的重要保障。
結合中國基本國情,主要依靠第一和第二支柱的養老體系不可持續,應當構建適合中國目前經濟特點的養老體系。目前,中國經濟面臨下行挑戰,特別是解決中國就業主體的民營經濟面臨著更加惡劣的經營環境。中國目前仍處于追趕型的經濟狀態中,企業和勞動力的邊際利潤非常低,國家經濟的持續發展必須保持用工的靈活性、保持企業相對較低的經營成本。因此,如果完全模仿西方已經成熟的養老體系而忽略了我國的基本國情,將會對我國追趕型經濟帶來相對過重的成本,進而喪失競爭優勢。我國企業年金發展僅十余年,目前建立企業年金制度的公司主要集中在央企、國企和經營效益較好的民營企業,總體覆蓋率有限。數據顯示,2016年,建立企業年金的企業數約為7.8萬個,占比不到全國注冊企業數量的千分之一;參與職工人數約2500萬人,約為全國城鎮就業總人數的6.03%。從趨勢上看,自2014年起,每年建立企業年金制度和參與職工人數的增幅不超過3%,企業年金覆蓋范圍增長緩慢。因此,如果將個人養老的全部壓力都置于第一支柱,養老基金的統籌管理將壓力巨大,也是不可持續的。
因此,必須轉變養老觀念,構筑第三支柱養老體系,讓個人對自身養老承擔更重要的責任。如上所述,中國目前的養老體系將面臨越來越大的壓力與挑戰,必須要打破目前基本養老、年金養老的模式,建立以個人養老為核心的多層次養老體系,每個人都要對自己的養老問題直接負責,而不能主要依賴政府和企業。明確責任、明確角色,這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