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以個人養老金賬戶為核心的第三支柱體系
第三支柱體系的核心是靈活高效的個人賬戶制度設計。建立個人養老賬戶體系是國際主流做法,比如美國的IRA作為美國個人養老儲蓄的重要載體,其運營管理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已非常成熟,IRA最突出的特點在于,可以允許個人根據自身的風險收益偏好,自主、靈活地配置資產。在我國現有的企業年金模式下,個人要承擔企業集中決策的投資風險,這種委托代理關系長期持續下去,個人的投資目標很難得到充分的滿足,個性化需求差異性也難以體現。建立個人養老金賬戶體系,就是要讓個人參與投資決策,而不是由企業的理事會或其他機構決定。另外,為提升個人養老金賬戶的制度吸引力,政府需要針對個人賬戶建立配套的稅收優惠政策。一方面,繳費、投資、待遇領取和納稅全部基于賬戶信息,提高信息流轉和資金收付等環節的管理效率;另一方面,賬戶可依據個人意愿進行轉移或退出,提高制度靈活性,從而進一步提高參與率,最終促進養老金各支柱協同發展??傮w來看,在養老金管理問題上,應該向政府讓稅、企業補貼、個人投資、自我管理的方向發展。
建立配套的專業顧問服務體系。建設個人養老金賬戶體系,個人在自主進行投資決策的過程中,需要專業的投資顧問團隊提供顧問支持。從國外成熟經驗來看,由于個人普遍缺乏資產配置的能力,在投資產品選擇上可能出現過分保守或者過分激進的情況,而顧問服務體系的建立和完善,有助于投資顧問根據個人自身年齡、收入水平、風險承受能力等因素,綜合考慮、合理規劃個人養老金賬戶資產投資組合并進行靈活調整。顧問服務機制是個人養老金賬戶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個人養老金進行長期有效資產配置的重點環節之一,建議從制度設計上推動第三支柱顧問服務體系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