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賣方代理模式轉向買方代理模式
基金行業經過長期發展完善,通過規范的投資運作、透明的信息披露、豐富的產品序列,在資產管理和財富管理領域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可以幫助個人及時了解和調整資產配置,在個人養老金顧問服務體系中發揮重要作用。同時,作為專業的機構投資者,基金公司具有個人無法具備的投資和風險管理能力,長期看有助于實現資產的保值增值目標,增強投資者的自我養老保障能力。以美國為例,個人養老金賬戶投資中幾乎一半資產選擇了公募基金。在我國第三支柱投資管理中,公募基金行業大有可為。
對個人養老金賬戶進行咨詢顧問或者授權進行直接管理,是一種財富管理的概念。廣義的財富管理可以包含財富管理和資產管理兩部分,狹義的財富管理則更注重定制和服務。
為投資者創造回報是基金公司的責任。當前財富管理行業大部分產品銷售行為都被銷售傭金所驅動,商業模式是從產品提供商那里拿尾隨傭金,誰給的傭金高,就有驅動力賣誰的產品,是一種“賣方代理”的傳統商業模式,沒有真正站在目標客戶的立場,整體配置與投資者需求并不匹配。
新的財富管理模式首先應該是有好的顧問服務。與向產品方收取銷售傭金的“賣方代理”模式不同,不收取銷售傭金、收入全部來自投資者支付的賬戶管理費的“買方代理”模式,才是符合投資者利益的最好制度安排。在“買方代理”模式下,投資顧問依據投資者的委托,在授權范圍向投資者提供建議或以投資者名義管理其賬戶內的資產配置和實施投資決策等,投資顧問只向投資者收取一定的服務費用,不再向產品方收取任何銷售傭金。
在成熟市場,“買方代理”模式已經成為包括養老投資在內的財富管理最主流的經營模式。以美國為例,截至2016年底,美國市場授權管理賬戶的規模已超過4萬億美元;另據不完全統計,目前美國IRA中屬于授權管理賬戶的比例達到42%。海外經驗表明,以授權管理賬戶為代表的“買方代理”模式切實可行,且越來越受到市場各界的認可。
一家有責任有擔當的基金公司,堅持“為投資人帶來回報”的理念、堅持“改變財富管理舊模式”愿景的本質,是踐行樸素的價值觀——“做正確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