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專業角度出發,劉建認為“可持續性”是衡量基金產品優良的核心因素。只有在遵循投資者適當性的原則下持續地為投資者創造價值,才能更好地踐行公募基金的信托責任。
中國證券報:洪磊會長曾提到,公募基金是信托關系落實最充分的資管行業,基金公司如何更好地踐行“信托責任”?
劉建:個人認為,投資者永遠應該是被放在第一位的。比如在過去將近20年的歷程中,行業也關注投資者適當性這一問題,但似乎沒有放在最重要的位置,而是把股東考核放在很重要的順位上。當然,很多基金公司的股東都是知名的金融機構,基金公司也需要對股東負責,履行自身的社會責任。但從整體上看,未來,投資者適當性應該也將會被提到更重要的地位,這將是行業發展的一個重大轉變。只有行業保護了自己的投資者,行業才能真正發展起來,并且長遠地發展下去。泰達宏利今年也把對投資者適當性的學習作為一項工作來開展,貫穿基金產品的設計、銷售、投資等各個環節,以便更好地踐行“信托責任”。
中國證券報:從基金公司的角度看,如何打造出好產品,從而抓住行業發展的機遇?
劉建:好產品應當具備三個屬性:一是業績持續可追蹤;二是產品有明確的錨定,投資者對基金經理購買的標的有清晰、持續的預期,而不會隨著市場熱點的變化隨意發生改變;三是在以上兩點的基礎上,基金產品能為投資者持續創造價值。總體上,“可持續性”是最核心的要素。相反,我不太贊成發行主題類的產品,因為它受市場熱點和風格的影響太大,不便于投資者認識產品的本質屬性。
從去年開始,我們公司對內部的投資流程也做了重要的梳理,基金經理的權限有了很大的收斂,部分產品的配置由公司整體提供。之所以產生這樣的變化,是源于公司的目標也發生了改變,我們不再執著于讓每只基金擠進行業前十名,因為這其中可能有10%的天分和90%的運氣,我們更希望基金產品能夠長期、穩定地保持在同類產品前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位置,公司的長期配置也是從這個角度出發。這有利于將基金經理個人的投資行為與公司的投資行為結合起來,讓產品更穩定,為投資者負責,盡量減小基金經理的“賭運”在基金業績中的作用。同時,為了保護基金經理的積極性,我們對考核標準也做了相應的調整,從制度上保證這項改革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