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今年上半年開始的那場針對私募的抽查行動嗎?最近部分地方證監局公布了檢查結果,無論你是投資者還是私募機構,都值得好好看一下檢查情況哦。
十天14家私募被罰
根據各地證監會公布的信息,7月5號——7月14號這短短十天內,居然有14家私募被密集處罰,收到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決定,范圍主要集中在吉林 、廈門、河北三地。
事實上,這是今年上半年在證監會統一部署下,各地證監局對轄區內私募基金管理機構抽查的部分結果。
先來看張匯總圖:
圖片來源:中國基金報
這次監管行動涉及《基金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運作管理暫行規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等多部與私募相關的法律法規。從上面的表格里可以看出,監管關注的問題與往年相比出現了變化:一方面,產品托管、信息披露、備案登記、合格投資者、投資顧問、投資決策、防范利益輸送等問題仍然是排查的對象;另一方面,涉及投資者適當性規定的投資者問卷調查、產品風險評級等問題成為了新的重點。
廠長盤點了下,在這14家私募中,有7家被指出未對私募產品進行風險評級,6家未對投資者進行風險測評,未要求投資者簽署風險揭示書和投資者承諾函,剩下1家不能提供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記錄,可以說在投資者適當性的排查中無一幸免。
風暴的開始:十地證監局排查逾200家機構
今年年初,證監局向各地證監局下發了《關于開展2017年私募基金專項檢查的通知》,要求證監局開展轄區2017年私募基金管理機構檢查對象隨機抽取工作。隨后上海、四川、海南、青島、甘肅、寧夏、陜西、江西等地區證監局陸續開展了轄區內的私募檢查。
當時曾有私募機構表示,在往年檢查內容的基礎上,今年的檢查還增加了關于關聯機構之間的業務隔離、利益沖突和輸送、結構化產品杠桿率、有無“資金池”等差異化內容。
據中國基金報報道,除了各地的抽查行動,寧波、寧夏、陜西等地證監局還向轄區私募下發自查通知,三地要求自查的私募超過200多家。
對照今年年初開展檢查的證監局名單,廠長想說,最近公布的處罰名單很可能只是個開始,畢竟只有吉林、廈門、河北三地公布了檢查情況,像北上深這樣的私募重鎮,監管機構還沒出聲兒呢。
去年有73家私募“上榜”
2016年8月,證監會通報了當年上半年私募基金專項檢查執法行動情況。在這次執法行動中,各地證監局對多達305家私募機構展開了檢查,涉及到的基金管理規模有0.9萬億元,占行業總規模的14%。
這次專項檢查的重點包括募資行為合規性、基金資產安全性、信息披露及時性、基金杠桿運用情況、是否存在侵害投資者權益行為等5個方面,是繼2014、2015年之后證監會組織開展的第三次大規模私募基金現場檢查活動。
檢查發現:
- 4家私募機構涉嫌非法集資、非法經營證券業務;
- 6家私募機構存在承諾保本保收益、挪用或侵占基金財產、基金資產與自有資金混同、虛構投資項目騙取資金等嚴重違法違規、侵害投資者利益行為;
- 65家私募機構存在公開募集、未按合同約定托管基金財產、投資方向不符合合同約定、費用列支不符合合同約定、未按合同約定進行信息披露、證券類私募機構從業人員無從業資格等一般性違規問題;
- 199家私募機構存在登記備案信息不準確、更新不及時、合格投資者管理制度不健全、私募基金風險評級及對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評估不到位等其他不規范問題。
在被采取行政監管措施的73家機構中,一些知名私募也赫然在列,例如紅杉資本、中植資本、上海寶銀創贏投資、廣州創勢翔投資等。
轉眼今年已經是證監會對私募基金開展檢查的第四個年頭了。從檢查范圍和內容上來看,可以說是越來越全面、細致。不久前召開的金融工作會議也傳達出了金融強監管時代來臨的信號。無論是宏觀還是微觀層面,私募行業都將面臨越來越嚴的監管。14家私募被罰,僅僅是一個開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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