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監管部門出臺的一系列政策強化穿透管理,嚴控嵌套投資,嚴防“三套利”、整治“四不當”,著力防范金融風險。百瑞信托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員陳進說,監管部門對于交叉金融業務風險予以高度重視。監管明確理財資金投資非標債權資產總額超過規定上限情況等屬于套利行為,規避資本充足指標,將金融資產違規出表或轉換資產形態以達到調節監管指標目的的行為也被嚴禁,并要求通道業務要真正通道化,明確風險承擔主體,不能使風險承擔主體虛化。
陳進說,總體而言,監管部門的根本要求是要明確風險責任主體,強化風險監管,嚴查套利,防止出現系統性風險。結合中國人民銀行正在牽頭制定的資產管理業務統一監管辦法,對于交叉性金融業務的排查和監管,也有助于確立資產管理業務統一監管的標準。
一直以來,在金融行業中銀信合作都是一種比較特殊的發展模式,也備受廣大投資者的推崇。目前看來,銀信合作雖然經歷一些變革調整,但是熱度依然沒有衰退,還是吸引了不少人的關注,那么在接下來的布局中,銀信合作又該如何提高自己的生命力呢?
“銀信合作中的通道類業務操作起來簡單,能夠賺‘快錢’,因此受到一些信托公司的青睞。”西南財經大學信托與理財研究所所長翟立宏表示。
“對于銀行而言,則能夠規避監管要求,降低資本占用。”國投泰康信托研究發展部總經理和晉予說,不過,對一些政策限制領域通過信托等渠道投放資金,實際上加大了銀行的風險。
部分銀信合作業務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資金空轉。業內人士表示,銀行借信托通道投資于信貸資產等非標資產,增加了資金流轉鏈條;銀行吸收同業資金投資信托計劃、資管計劃等,放大了金融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