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騎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于美國337條款調查中獲得“沒有侵犯原告專利權”的裁決。
而前不久,這家公司在另一起“337調查”中也獲得勝訴。至此,騎客在半個月內連贏兩次。曾經關系到整個平衡車產業發展的專利訴訟和中國企業的被動局面也由此出現了轉機。
“337調查”指的是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根據美國《1930年關稅法》第337條款對與進口相關的某些投訴進行調查,并作裁決。它主要保護美國企業的版權、專利權、商標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和設計方案權,它在保護國內產業的同時,凸顯了其知識產權保護功能。美國所獨有的337條款,帶有較為濃厚的貿易保護色彩,其本身適用條件過低的“普遍排除令”更是為人詬病的一個主要內容。
隨著中國制造業的發展,中國向美國出口的產品與美國公司的知識產權沖突日趨激烈,“337調查”已成為繼反傾銷調查后中國產品出口的主要障礙,使得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成為“337調查”的犧牲品。自1995年以來,幾乎每年都有中國企業受到“337條款”調查,尤其是中國加入WTO之后,調查的頻率似乎更高。這一方面表明我國出口產品技術含量的提升;另一方面,也和前幾年國內企業怠于應訴,助長了美國企業啟動“337調查”的氣焰有關。從統計數據看,“337調查”的結果大都是庭外和解。如果被訴的中國企業不被較高的敗訴率所嚇倒,主動應訴或選擇對簿公堂的話,勝訴的機會還是很大的。
美國337調查程序極為龐雜并存在許多模糊之處,導致應訴難度極大,但這也給中國企業應訴帶來有利的周旋空間。因為,只要國內被訴企業積極應訴,337程序中的原告就必須克服一系列的障礙才能勝訴,包括證明自己有合法有效的知識產權,證明美國還會出現使用該知識產權的產業或產品。當“337調查”來臨時,被訴企業應進行必要的前景和成本分析。即綜合研判勝訴把握、權衡應訴所需律師費用和不應訴而被排除于美國市場的損失等,避免不應訴而招致敗訴。同時,選聘有經驗的中美兩國律師積極應訴。當然,要想防患于未然,國內有對美出口業務的企業,在簽訂合同前,應當進行必要的知識產權調查。
中國企業在走出去的過程中,如何才能有效利用海外法律保護自身利益已成為熱點話題。國內企業有勇氣迎戰并連續順利通過美國337“大考”的極為罕見,全局的策略規劃、雄厚的知識產權實力是關鍵。憑借成立20余年、耗資幾百億元的知識產權持續積累,目前中興通訊已擁有5萬余件全球專利申請、1.4萬件已授權專利,近兩年連續蟬聯PCT專利申請全球第一,其中涉及標準的LTE基本專利,全球占比領先。中興通訊未來將繼續強化智能終端、光通信、云計算、大數據等核心領域全球知識產權布局,持續加大4G LTE標準專利投入和部署,提前開展5G等關鍵技術預研,以進一步增強其在下一代技術變革前的知識產權核心競爭力。
面對“337調查”,國內企業應本著“既要解決燃眉之急,又要放眼長遠謀略”的思路,一方面,盡快確立全球知識產權戰略,除了努力發展和擁有、保護自主知識產權,還要重視在全球范圍內的知識產權管理,不要使對手有機可乘;中國企業在向美國出口產品前,要進行有關的知識產權調查。如果發現存在侵權可能,應及時對產品進行修改,或者通過更換非專利方法來避開侵權。另一方面,以貼牌、代工方式出口的外貿企業,更應注意下單的外商是否擁有該產品的商標、專利、著作權等權利的證明文件。或者在合同中規定,如果因知識產權問題發生糾紛而產生損失,責任概由委托加工方負責。對于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企業來說,更要主動、積極地進行自我保護。不僅要在本國進行相關注冊,還要在美國、歐洲、日本等全球主要貿易區域注冊。如此,一旦因競爭原因被對手以侵犯知識產權糾紛為名告上法庭,這將成為最為有利的反擊武器。
應當看到,隨著中國對美出口的技術提升和出口量的增大,美國的貿易保護主義日見抬頭,其殺手锏之一就是知識產權問題,并有濫用的傾向,尤其是“337調查”已經成為國內企業進軍美國市場的“攔路虎”。這就迫切需要國內企業以積極在態度加以應對,按照“誰應訴誰受益”的原則,確立應訴費用分攤機制,建立健全行業的預警、預報機制。
針對國內企業不敢應訴的心態,研究建立應訴與受益對稱機制,積極探索多種籌集資金的方式,研究建立行業內應訴基金,對積極應訴企業提供資助。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的作用,建立以企業和行業協會作為337調查應訴工作主體的應訴工作機制,發揮中介組織的作用,形成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合力,增強企業應訴能力,切實扭轉被動不利的局面,力爭實現一個公平合理的國際商業環境。(原標題:吳學安:叫板“337調查”要靠知識產權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