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365訊 深交所在2016年度固定收益產品定期報告的監管和事后審核工作中多舉措并舉,加強一線監管。
深交所按照分類監管原則,突出重點、有的放矢。對風險類和關注類的發行人實施重點審核,同時根據公司債券發行人行業屬性和資產支持證券基礎資產類別,制定針對性審核要點。
例如,對房地產發債企業,重點審核新增借款、應收賬款管理等事項;對產能過剩發債企業,重點審核其資產負債率、毛利率、經營性現金流等財務指標變化情況;對類平臺發債企業,重點審核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不動產類資產支持證券,重點審核不動產權利限制、租金收取情況;對基礎設施類資產支持證券,重點審核現金流歸集情況。
深交所還強化“五位一體”聯動監管,構建一線監管新模式。深交所加強所內協作,針對上市公司債券和可交換公司債券的發行人,深交所固定收益部和公司管理部門建立監管協作機制,就發行人存在的問題加強溝通交流;針對固定收益產品交易異常和不合格投資者買入,深交所固定收益部加強與市場監察部和會員管理部的監管聯動。
針對未按時披露年報、評級下調、業績虧損等情況,深交所及時通報中國結算,供其作為調整質押比例參考。同時,定期報告審核期間,深交所高度重視各地證監局提供的年報審核意見,對審核反映的問題及時采取監管措施。
此外,深交所實施遞進式監管,拓展一線監管覆蓋范圍。根據違規行為的情節嚴重程度,深交所及時采取遞進式監管措施。
2017年以來,深交所針對固定收益產品共發出年報問詢函、關注函、監管函139份,啟動通報批評紀律處分8例,監管對象涉及發行人、原始權益人、計劃管理人、增信機構、承銷機構、受托管理人等機構及相關董監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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