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表示,根據相關監管授權,香港交易所上市委員會已批準檢討創業板及修訂《創業板規則》及《主板規則》的咨詢文件,文件主要包括四個方面:(1) 創業板作為主板“踏腳石”的定位;(2) 創業板上市規定及除牌機制;(3) 創業板公司的公開市場規定;及 (4) 主板上市要求。
市場的聲音是此次對創業板的定位有兩大看點一是取消轉板制度,一是從市值、現金流、公開配售和禁售期提升上市門檻。從效仿納斯達克市場未果到成為主板的踏腳石后一潭死水,創業板能否殺出一條血路?一場博弈將將打開。
一方面,此咨詢文件讓創業板的角色更加明確清晰,生存機遇或就此打開。
港交所在咨詢文件中建議,創業板申請人預期最低市值要求由1億港元增至1.5億港元,主板申請人預期最低市值要求由2億港元增至5億港元。國際證券交易所行業資深人士:“此前創業板IPO要求企業最低市值為1億元、主板的為2億元,差距甚小, 而市值為2億港元的企業基本還是創業型企業,主板和創業板的差別不大。但是咨詢文件將把兩個市場差距拉開,市值5億港元的企業是成熟的、大型的企業;市值1.5億港元的企業是創業型企業。至此板塊定位更加清晰,市場才能更好的有的放矢形成良性循環。”
多層次建設就需拉開層次滿足不同層級企業的需求。縱覽香港資本市場,創業板的地位也更為明晰。董登新說:“細分之后香港的場內市場區分將分為4個版塊,一是傳統產業的大板和小板,一是創新性企業的大板和小板,這四個板塊將與內地市場高度互補和對接。”
具體而言,香港的主板對應大陸主板,承接傳統的大企業上市;創業板改為小企業板,對應內地的中小板,承接傳統行業的中小企業的上市。董登新解釋,即將成立的創新板不僅對應大陸的創業板、還對應上交所想設立而未果的戰略新興產業板。該板塊一是大市值的創新主板,迎接新興戰略企業的中的“大塊頭”;一是針對小企業的創新初板,迎接創新型小企業的到來。
但另一個不容忽視的方面是,港交所的上市來源多依靠內地,因此,創業板涅槃重生后能否引來傳統內地中小企業還是未知之數。
在過往的實踐中創業板之所以淪為雞肋,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內地市場截留了香港創業板的上市資源。內資證券交易所2004年推出中小板、2009年推出創業板、2012年推出新三板,這使得香港創業板上市資源嚴重不足。同時在未來的制度藍圖中,前有主板領軍、后有創新板趕超,創業板在二者的夾縫中求生存,前路難料。同時,黃立沖指出創業板失去“轉板”光環,對中小企業的吸引力急劇下降。
“港交所在咨詢文件中建議‘強制規定所有創業板首次公開招股須包括公開發售,占比不少于總發行量的10%’。 若創業板交投依舊不活躍,香港散戶本也不是主流投資者,這或會影響之前公眾投資者的興趣使得擬上市企業難以完成10%的門檻,造成供給不足。”前述國際證券交易所行業資深人士也表示,若這一情況發生在一定程度上會給想赴創業板IPO企業帶來壓力。
如同手機需更新換代,資本市場的不同階段需求不同,港交所一路以來對證券市場的交易規則和板塊設定不斷嘗試和創新,此次方向是對的而未來效果如何需待市場檢驗,前述國際證券交易所行業資深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