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退伍軍人表示,這些費用反映了第11章的現實,這可能會增加成本:只有少數律師事務所能夠在短時間內將數十名經驗豐富的員工納入案件。當公司的生存在線時,企業領導者樂于支付高價。
©Reuters / MIKE SEGAR 在Nanuet的Sears百貨公司內可以看到一個人體模型
投資銀行雷曼兄弟控股公司(Lehman Brothers Holdings Inc)2008年的破產案一直是最昂貴的案件,超過20億美元,而安然公司(Enron Corp)等2001年的大規模失敗通常會帶來數億美元的票據。
由于律師和其他顧問通常會先獲得報酬,因此學者等批評者常常將其費用歸咎于減少債權人和雇員所欠的金額。
第11章的成本上升也反映了日益復雜的公司結構,以及陷入困境的公司為避免失敗而進行的有時復雜的金融交易。
例如,西爾斯與蘭伯特達成了一系列再融資交易,現在將由董事會的一個特別重組委員會進行調查。
該委員會將獲得自己的一系列律師和顧問,以避免潛在的利益沖突,從而降低成本。
此外,西爾斯還將支付官方無擔保債權人委員會的專業人員,這是典型的。
法院提交的文件顯示,至少有36名律師以每小時1,000美元或以上的價格向西爾斯開賬單。
當然,高小時費率可能是值得的。由于破產,美國航空公司和通用汽車公司可以說是蓬勃發展,盡管零售商特別傾向于在第11章中消亡。
法律專家說,由于每種情況下都有大量的變量,因此比較第11章案例的成本幾乎是不可能的。
“我不確定我們是否真的知道11章大案應該花費多少,所以除非他們極端,否則很難”控制“費用,”Seton Hall法學院教授Stephen Lubben說。
根據法庭記錄,玩具“R”Us在前三個月累積了超過4500萬美元的費用。這家零售商在2017年申請破產后倒閉,到12月已支付72家公司3.75億美元。
法官已經下令費用審查員在巨額費用報表中尋找不必要的費用 - 西爾斯頭兩個星期的Weil's發了330頁,將每位律師的時間分成6分鐘。
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法學院教授林恩·洛帕基(Lynn LoPucki)稱,費用審查員只是在一個破損的系統上裝飾。
他說,法官應該要求公司提供證據,證明他們對破產或破產的客戶收取相同的費率。
“大多數律師會告訴你,破產是一種非常有利可圖的做法,”他說。
(Tom Hals在特拉華州威爾明頓的報道以及Richa Naidu在芝加哥的補充報道; Noeleen Walder和Grant McCool的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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