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作為新三板掛牌企業最頭疼的三類股東問題,正在逐漸迎來解決的曙光。近日,證監會首次明確了三類股東與200人公司的審核要求,這對于因為三類股東問題而在IPO路上停滯不前的新三板公司來說,無疑是個好消息。
據券商中國報道,在中國證券業協會11月9日-10日在深圳舉辦“證券公司保薦代表人系列培訓班(發行專題)第三期”中,北京國楓律師事務所執行合伙人徐壽春(注:北京國楓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馬哲已就任新一屆發審委委員)透露,“三類股東”暫為IPO“絆腳石”的原因有三:
不利于滿足“股權清晰”的要求;
是影響“股權穩定”的判斷;
缺乏公開的核查渠道。
針對“三類股東”的核查界限,具體體現為以下八方面:
設立的合法性,是否依法設立,是否按照有關監管規定辦理了登記備案。
法律關系建立合同的有效性;
規范運作;
資金來源的合法性,是否涉及通過委托、信托或相關安排代他人持有相關權益,資金來源是否合法合規,是否存在權屬糾紛;
核查關聯關系,確認委托人真實、適格、防止不適格主題通過“三類股東”進行規避;
核查資產管理人管理的其他產品的,關注“三類股東”與其管理人和管理人名下其他產品的關系,核查是否存在利益輸送或利益沖突等;
核查影響股權結構股權屬約的糾紛和潛在糾紛;
核查“三類股東”對發行人股權結構穩定性的影響,控股股東層面/非控股股東層面:持股5%分界。
此前,21世紀經濟報道曾經披露,5%的持股比例是審查的一道分界線。持有股權超過5%后便被認定其行為能對上市公司實施一定影響,在股票解禁方面也有更多限制。如果三類股東持股比例低于5%,在審查中會相對于寬松。這個消息再次被印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