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一些在中國執業的律師表示,在華外資集團被限制向國外轉移它們的研究數據,這會阻礙國際科技合作,而制藥公司受到的打擊將最為嚴重。
根據中國國務院在今年3月通過的一項法規,在華外國科學家和外資機構要將科學數據轉移到國外,或者分享給中國境內的外國個人或機構,必須事先獲得政府批準。
幾個月來,外資公司都在努力弄清楚這一新規是否會損害它們在中國的研發投資。
“(美國的)科技公司主要關心這會給它們與大學和當地研發中心的合作帶來什么影響。”行業組織“美中貿易全國委員會”(US-China Business Council)中國區事務副會長彭捷寧(Jacob Parker)表示,“更多的監管可能會扼殺研發這些技術并把它們帶到中國市場的努力。”
律師們表示,把目光投向中國醫藥市場的跨國企業將會發現,進入中國市場的成本變得更高。根據醫療研究集團IQVIA的估計,去年中國醫藥市場的規模達到1226億美元。
“如果你們是一家制藥公司,你們在中國有研發項目正在進行……那么你們就會受到影響。”品誠梅森律師事務所(Pinsent Masons)駐香港的律師保羅?哈斯韋爾(Paul Haswell)表示。比如,由于新規對“科學數據”定義寬泛,在中國進行藥物測試或者實驗室試驗的公司可能需要先征得許可,才能把科研結果分享給在中國以外的總部或者監管機構。
中國建立“高效公平”專利執法體系
近年外企在中國提起的知識產權訴訟的勝訴比例已經較高。不過,特朗普的矛頭似乎指向中國的產業政策,而不是中國法院。
美國和中國正處于對抗之中,一場貿易戰可能將要打響,美國總統唐納德?特朗普(Donald Trump)指責中國長期致力于竊取美國的技術。然而,對中國新規持批評意見的人士表示,這部新規最終將對兩國的前沿研究都造成損害。
中國美國商會(American Chamber of Commerce in China)政策委員會主席、威凱平和而德律師事務所(WilmerHale)合伙人萊斯特?羅斯(Lester Ross)表示:“(新規)對國家安全和行業政策過于關注,有妨礙國際科學研究的風險。”
所開展研究的部分經費來自政府預算資金的科學家,如果要在國外學術期刊發表論文,就必須先獲得資助機構的同意。然而,關于一項研究多少經費來自政府算政府資助項目,新規中沒有設定最低門檻。
“新規的一部分意圖是加速科學研究的商業化。”羅斯說,“但它承諾通過限制合作來實現這一目標,這會阻礙外國企業的參與,還會影響中國企業和中國研究機構與其他國家的合作伙伴共同開展研究的能力。”
盡管美國對某些高科技產品和敏感設備實施出口管制,這類產品的范圍并不廣。
相比之下,中國新出的科學數據管理辦法覆蓋的范圍過于寬泛,這讓美國企業不確定該如何遵守新的要求,又該如何界定哪些屬于科學數據。美中貿易全國委員會的彭捷寧表示:“坦率地說,當前很多數據政策都非常含糊,這讓各個監管機構都能做出大量的解讀。”
對科學數據進行限制,是中國對境內信息加強控制的新方針的一部分。
這類舉措中最嚴厲的一項,是2017年5月開始實施的影響深遠的《網絡安全法》。這部法律要求外國實體把用戶數據儲存在中國境內的服務器上。不久后,蘋果(Apple)宣布將把中國的蘋果設備的所有數據存儲在中國內地,包括iCloud服務的密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