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股轉系統去年5月27日發布《分層管理辦法(試行)》后,當年共有953家公司進入創新層(目前尚有941家公司)。根據一年一調整的原則,5月最后一個交易周的首個交易日,也就是從本月29日開始,一批“不及格”的公司將被降至基礎層,另外一些優秀公司將進入創新層。
“根據規定,創新層公司應當聘請取得任職資格的董秘。此前不久,我已參加了董秘資格考試且順利通過。”山東一家基礎層企業的董秘告訴經濟導報記者,其所在的公司也符合創新層在財務指標篩選等方面的條件,將力求“沖層”成功。
股東人數問題遭詬病
粗略統計顯示,針對目前已經公布2016年年報的新三板企業,在不考慮合格投資者數量和董秘資格證的情況下,原基礎層公司中有1000余家達到創新層篩選標準,原創新層公司中有260余家因不符合維持標準或其他原因面臨調離創新層,其他近700家企業符合維持標準。
由此分析,創新層公司數量有望大增。
經濟導報記者注意到,創新層的標準除了對融資、交易有要求外,還涉及一些規范性要求。也就是說,基礎層公司想進入創新層或者創新層公司想留在創新層,都需要滿足共同標準以及三條差異化標準之一。
《分層管理辦法》還規定,新晉級創新層和維持創新層的掛牌公司,其股東當中的合格投資者不少于50人。機構投資者應符合注冊資本500萬元以上的法人機構或實繳出資總額500萬元以上的合伙企業其中之一。
在銳財經分析師劉江遠看來,“合格投資人數不少于50人”這一共同標準有些過高,許多創新層企業就是因為難以達到這個要求面臨被調出。畢竟,創新層現行維持標準制定的初衷是鼓勵創新層企業公眾化,提高創新層企業的流動性。但在近一年內,新三板行情低迷,流動性并未得到明顯改善,股東人數問題反而成為令許多創新層企業頭疼的非經營性障礙。
在采訪中,的確有部分企業的高管對經濟導報記者“詬病”了這一問題,有的企業即因為這一“障礙”有降層之虞。
此外,判斷一家掛牌企業是否具有投資價值,不能簡單以“是否身居創新層”來衡量。新鼎資本董事長張馳即對此認為,有投資價值的企業可能暫未躋身創新層,受基礎層平臺所限,其估值價格偏低,但如果未來發展前景好,投資價值依然會很高。
“對這類企業來說,為了使流動性更順暢,可以更多地向機構投資者拋出橄欖枝。”張馳說。
市場盼再分層制度
“除了盈利、營業收入、增長率這些年報披露的財務指標外,資本市場交易情況包括市值、做市商、投資者等,都是創新層標準所包含的內容。”劉江遠表示,由于準入門檻較高,市場一直希望創新層能有相應的紅利政策推出,但分層制度實施一年以來,制度紅利仍未兌現。
就在幾天前,股轉系統監事長鄧映翎在出席相關論壇時表示,在制度的設計方面,目前新三板仍處于探索階段。分層的差異化制度安排正在推進,目前分層披露年報的時機已成熟。在超過1.1萬家公司的基礎上,創新層應至少具備3000家至4000家公司的規模,即至少三分之一比例的新三板企業應進入創新層,然后才能實施再分層制度。
而對于再分層制度,市場也在翹首企盼。“現在新三板分層制度只劃分基礎層、創新層兩層,還不足以完全達到和覆蓋交易所級別的流動性更強、更集中的制度紅利。”劉江遠說。
前述新三板基礎層魯企的董秘亦表示,隨著未來新三板再分層的實施,不同層級的企業應有著差異化的制度供給,“在低頭拉車的同時,也要抬頭看路”。
值得注意的是,在IPO越來越強的“虹吸效應”之下,不少新三板企業掀起擬IPO的熱潮。而更多的優質企業謀求轉向A股市場,或倒逼股轉系統和監管部門出臺利好政策,想辦法留住這些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