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365(m.hand93.com)為您提供及時全面的最新銀行資訊,近日,蘭州銀行便作了這樣一個嘗試,推出ATM微信、支付寶掃碼取現業務。這項“創新”看似方便了你我他,卻殊不知已涉嫌違反監管規定,將信用等級相對較低的支付賬戶與銀行賬戶對等了起來,推出僅一天便被有關部門叫停。
如今,掃碼支付漸成潮流。越來越多的人習慣于“手機一掃,商品我有”,懷揣現金或者銀行卡出門的情況越來越少。與之相匹配,支付寶與微信二維碼也成了許多商戶店里的標配。那么,如果有一天,銀行也想跟普通商戶一樣,在自家“店里”貼出支付寶或者微信二維碼,顧客(商戶)掃碼支付,銀行再將自己的商品(現金)販賣給顧客,這樣是否行得通呢?
支付機構不能做現金存取
9月4日,蘭州銀行公眾號高調推出一項新業務:所屬ATM支持微信、支付寶掃碼取現,手續費為0.3%。不過,據央廣網報道,該項業務推出僅一天就被叫停,蘭州銀行公眾號也撤下了前述公告。
中國政法大學金融創新與互聯網金融法治研究中心副秘書長趙鷂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支付機構的角度來說,這是一項嚴重違規的業務。”
分析指出,蘭州銀行該項業務,實際上就是將支付機構的賬戶余額直接等同于現金,這涉及現金存取業務。而央行早在2015年就出臺了《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其中第9條明確規定,支付機構不得經營貨幣兌換、現金存取等業務。
趙鷂直言,支付機構不能夠做現金存取業務,這是底線,不能突破。“據我了解,很早以前支付機構就已經找過一些大銀行,希望通過支付賬戶在銀行ATM上取現。馬上就被拒絕了,毫無商量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