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延養老險備受關注。
近期,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悉,不少保險機構正在為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下稱“稅延養老險”)摩拳擦掌。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加快發展商業養老保險的若干意見》(下稱“《若干意見》”),稅延養老險試點將于今年年底之前啟動。
所謂個人稅延養老險,即投保人在稅前列支保費,等到將來領取保險金時再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一種養老保險。不少業內人士認為在稅收遞延的模式上可能采取“稅基遞延”模式,即在繳費及收益階段免稅,領取階段由稅務部門進行遞延稅收的代扣代繳。
目前,保險業已經基本做好了稅延養老險試點的準備工作。需要注意的是,商業養老保險亟待解決兩大問題,一是稅收問題,優惠力度不夠、金額有限等;二是通脹問題。
有望帶來千億保費增量
事實上,稅延養老險從首度提出到政策漸近已有近十年時間。公開資料顯示,2009年,《國務院關于推進上海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建設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的意見》,首次提出要適時開展稅延養老險試點。
而此前不久,保監會副主席黃洪在對《若干意見》解讀時表示,開展稅延型養老險試點,時機和條件都已基本成熟和具備。對照國際經驗,“從經濟基礎看,實行稅延型養老險,通常是在一個國家人均GDP(國內生產總值)達到中等發達國家水平這個階段的前后推行,我國2016年人均GDP已經超過8000美元,居民具有一定的購買商業養老保險能力。從法律制度建設看,我國各方面的法律規章制度建設都在全面推進,保險監管相關法律法規制度建設也在不斷完善,財稅相關法規制度建設,包括稅收政策改革也在同步推進,為推行這項政策提供了法制基礎。目前,保險業已經基本做好了稅延養老險試點的準備工作。”
具體到實操層面,在稅延模式上,不少業內人士認為可能采取“稅基遞延”模式,即在繳費及收益階段免稅,領取階段由稅務部門進行遞延稅收的代扣代繳。這意味著,同等收入下投保,時間越早,未來可省稅額越高;同等時間下投保,收入越高,未來可省稅額越高。
這些人士進一步建議,可以參照美國IRA計劃(個人退休政策),引入和建立“個人養老保險賬戶”,這將是個人自愿建立商業養老保險的載體,為商業養老保險的發展營造政策環境。
在稅延限額上,以上海市“十二五”規劃中提出個稅延養老險方案作為參考,個人養老保險賬戶和企業年金均可享受稅前列支優惠,其中企業年金稅前列支額為300元,個人養老保險稅前列支額為700元。簡單換算,如果每月收入10000元,稅前列支700元作為保費,每月所繳個稅可以減少80元左右。
基于這一方案,長城證券在研報中表示,簡單測算,目前我國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口約2800萬人,假設會有60%的人購買稅延養老險,采用700元的稅收優惠假設,同時考慮個人購買其他類型保險產品不受影響,則每年新增養老保險保費約1410億元,而在比較樂觀的情景下,則能帶來1650億元保費增量,即使在較悲觀的情景下,仍能帶來1180億元的保費收入。如果再考慮人均收入增長、個稅改革帶來稅基增加和居民養老消費態度轉變等重要的影響因素,則有望帶來超過2000億元的保費增量。綜合國際市場經驗看,稅延養老險中長期影響更加顯著,將成為保險業重要的利潤增長來源。
當然,稅延養老險更重要的意義在于國計民生。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徐敬惠指出,稅延養老險為個人養老保障提供了基礎性的補充,事關多數居民的老年生活和幸福。稅延養老金融產品可以與社保體系形成互補,為個人提供除了按月領取養老金以外的個性化保障選擇。
徐敬惠提醒,個人在選擇稅延養老金融產品時,一是要規劃好。咨詢保險機構的專業人士或財務顧問,全面分析自身所面臨的風險、財務能力、風險承受能力、退休收入結構及期望等,做好資產配置及投保規劃;二是要配置好。具有養老保障或長期儲蓄功能的產品或資產豐富多樣、五花八門,應當堅持“保障為主、投資為輔”的原則,退休之前配置一定比例的收益保證型養老保險,退休之后則配置一定比例的定期年金或終身年金保險,管控風險,防止老年貧困。
稅收、通脹問題亟待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