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晚間,瀘天化(000912)公告稱,6月5日,公司收到申請人瀘州天浩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的《通知書》。《通知書》稱,申請人以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的可能為由,向四川省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對公司進行重整。該申請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進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確定性。
此前,瀘天化曾于去年12月停牌籌劃重大資產重組。公告顯示,瀘天化與瀘州市國資委、中國銀行四川分行、中國農業銀行四川分行達成協議,擬通過注入瀘州市國資委旗下的優質資產以改善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并通過系列政策支持來為上市公司減負。但由于相關制度和政策性原因令目標資產無法注入上市公司,致使該次重大資產重組于今年4月宣告終止。
受宏觀經濟增速放緩、化肥行業總體產能過剩、生產成本增加等因素的影響,瀘天化近年經營狀況堪憂。2016年,瀘天化出現巨額虧損,年報顯示2016年度公司扣非凈利潤為-6.49億元。根據深交所的股票上市規則,如果2017年瀘天化不能扭虧為盈,瀘天化的股票將會被深交所處以“退市風險警示”,繼而可能有被暫停上市的風險。
截止2017年一季度,瀘天化股份的總負債超過76億元,資產負債率高達98%,已瀕臨資不抵債。鑒于其部分負債陸續到期,瀘天化股份有爆發債務危機的風險。
據業內人士介紹,重整也叫“法庭內重組”,是避免債務人走向破產清算的一種終極救贖。重整制度源自西方發達國家,我國于2007年引入該制度,10年來法院共審結了50余例上市公司重整案,其中舜天船舶重整入選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度全國十大經典民事案例”。瀘天化重整若能被法院裁定受理,或許會成為其脫困再生的有效之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