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介紹,《合作協議》著眼于建立、完善上市公司強制性環境信息披露制度,督促上市公司履行環境保護社會責任。
姜洋指出,當前我國正處于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的關鍵時期,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治理被擺上了更加重要的戰略位置,“綠色”也已上升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理念。對此,證監會主要從監管理念、制度設計、審核把關、日常監管等方面著手,引導資本市場主體提升環保責任意識,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支持鼓勵綠色產業發展。
“上市公司是資本市場的基石,在落實環境保護責任方面責無旁貸。建立強制性環境信息披露制度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質量,也是資本市場穩健發展的重要制度、促進環境質量改善的新舉措。”姜洋表示。
對于下一步工作,姜洋介紹,證監會將進一步深化與環境保護部的合作,堅持依法、全面、從嚴監管,踐行綠色發展理念,不斷完善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制度,督促上市公司切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引導上市公司在落實環境保護責任中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牢牢扛起國家責任、社會責任。
黃潤秋指出,此次簽署《合作協議》,標志著環境保護部、證監會兩個系統的合作步入一個嶄新的階段。他對下一步雙方合作提出了三點建議:一是雙方應不斷挖掘合作潛力,推動實現環境保護與證券市場健康發展的“雙贏”;二是始終堅持改革創新,為綠色金融體系建設樹立新標桿;三是積極推進法制保障建設,將綠色證券納入制度化、法治化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