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這項新規出臺,外匯局表示,是為維護銀行卡境外交易秩序,打擊洗錢、恐怖融資等違法犯罪行為。
據了解,當前,銀行卡已成為中國公民個人出境使用最主要的支付工具。去年境內個人持銀行卡境外交易總計超過1200億美元。然而,隨著國際協作中,有關反洗錢、反恐怖融資、應對稅基侵蝕等要求的增加,國內現行的銀行卡境外交易國際收支的總量統計模式,已經與現實需求出現不相適應的地方。
“銀行卡跨境交易統計在金融交易透明度、統計數據質量等方面需要進一步提升。因此,著眼于改進數據統計、加強市場監測,外匯局需要完善金融機構報送銀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管理。”外匯局有關負責人表示。
事實上,為維護國家金融安全,遏制洗錢、恐怖融資等違法犯罪行為,有關部門曾多次收緊境外交易信息申報標準。如2016年年底,中國人民銀行正式公布《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降低大額現金交易報告標準,對大額跨境超過20萬元人民幣的交易,現金或轉賬超過5萬元人民幣或等值的1萬美元的外匯交易,銀行都需上報。
此外,有外媒聲稱,該項規定是在中國經濟放緩、人民幣貶值壓力增大、資本外流嚴重等形勢之下所采取的舉措。對此,外匯局有關負責人對本報記者表示,此次銀行卡境外交易數據采集,是外匯局基于完善數據統計的既定工作,與當前經濟、外匯形勢并無直接關系。今年以來,人民幣匯率保持基本穩定,跨境資金流動趨向總體平衡,未來仍有望保持穩定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