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365訊,近日,多家銀行發布了關于信用卡預借現金的公告,信用卡透支取現將不再享受最低還款額待遇。分析人士表示,在信用卡取現額度上調后,風險相應加大,資金用途比較難監控,所以對于還款要求有所提高。
全額納入最低還款額
一家股份制銀行公告稱,自2018年2月1日起,信用卡透支取現額將全額計入當期賬單的最低還款額,也就是說,透支取現不再享受最低還款額待遇。
據了解,此前不少銀行信用卡最低還款額只計入預借現金交易款的10%。上述股份制銀行的客服人員表示,賬單日在2018年2月1日(含)之后,需全額還款的取現交易可能發生在2018年1月甚至更早以前,需要持卡人提前做好資金安排。
事實上,調整信用卡預借現金政策的并非只此一家銀行。農業銀行客服人員也表示,自2017年12月17日起,金穗準貸記卡透支取現時,累計透支金額最高不超過總授信額度的50%。信用卡透支取現額將全額計入當期賬單的最低還款額。
工商銀行也規定,自2017年11月5日起,每期賬單中的透支轉賬、透支取現額將全額計入該期賬單的最低還款額(含2017年11月5日前已成功辦理的透支取現、透支轉賬金額)。據工商銀行工作人員介紹,此前銀行信用卡最低還款額只計入預借現金交易款的10%。
上述銀行公告顯示,調整的原因是銀監會下發的《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加強信用卡預借現金業務風險管理的通知》(銀監辦發〔2017〕49號)。北京商報記者了解到,根據監管規定,“信用卡預借現金業務原則上不享受免息還款期或最低還款額待遇。持卡人確實有需要對預借現金業務申請分期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在重新評估持卡人信用狀況和還款能力的基礎上,簽訂業務合同,并在信用卡總授信額度中相應扣減該筆預借現金業務總金額”。
防控風險
對于銀行將信用卡預借現金全額納入最低還款額的做法,分析人士表示,在取現額度上調后,風險相應加大,所以對于還款要求有所提高。
實際上,從2016年開始,信用卡透支取現的額度開始進入調整階段,而柜面渠道透支取現額度更是歷經三級跳。目前,銀行通過ATM透支取現普遍執行1萬元標準,通過柜面透支取現則步入自主制定限額的階段。根據2017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信用卡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新規,信用卡持卡人通過ATM辦理預借現金提取業務的每卡每日累計限額由2000元提高至1萬元,持卡人通過柜面辦理現金提取業務每卡每日限額由發卡機構與持卡人通過協議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