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特朗普稅改主要集中在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跨境稅制等方面。相較稅改前稅制,稅制更加簡化,試圖重塑美國市場尤其是制造業在全球的競爭力。
美國企業所得稅減稅幅度較大,名義稅率與我國目前基本相當,但考慮中國還存在占比較高的非稅收入、社保費負擔以及社會保障程度不高,中國企業的實際稅負較重,需要降稅清費。美國企業所得稅從累進的35%下降為單一稅率21%,考慮州和地方的企業所得稅(約4%),企業面對的稅率約25%,與我國基本相當(基準稅率25%,高新技術企業15%)。但美國的非稅收入占比不到5%,社保稅率為13.65%;我國非稅收入占比約18%,企業承擔的五險一金為工資基數的43.1%,均超過美國。因此,雖然名義稅率基本持平,但我國企業實際稅負和稅負感重,企業所得稅存在下降空間(降低稅率或增加抵扣)。
美國個人所得稅減稅溫和,對邊際稅率的下調較小。美國對個稅實行綜合征收,我國個稅按照收入的11大類分類征收,導致個稅成為逆向調節的“工薪稅”。簡單估算,稅改可降低企業所得稅約1200億美元/年,個稅減稅約在300億美元/年。從影響的人群看,由于個稅稅基級距的調整,低、高收入群體減稅,收入越高減稅越多,但部分中高收入(年收入15.7萬-42萬美元)群體、高稅率州人群的稅收可能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