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標準扣除額上,美國稅改法案較稅改前翻倍,并考慮家庭情況,隨物價而調整,中國扣除標準近年來未變。美國現行稅制規定個人單獨申報的年度標準扣除額為6500美元,夫妻雙方聯合申報的年度標準扣除額為13000美元,稅改法案改為個人申報12000美元/年,夫妻聯合申報24000美元/年。扣除標準基本翻倍,減輕個稅。據測算,中等收入(年收入7.3萬美元)的四口之家減少2059美元個稅。此外,美國個人所得稅扣除標準每年根據通脹情況做指數化調整,以避免扣除標準隨物價上漲而縮水。
第三,美國除了標準扣除外還有分項扣除,但只能選擇適用其中一個。分項扣除廢除了諸多扣除,避免過多的分項扣除導致美國財政收入的快速下滑,體現個稅方面的溫和減稅特征。現行稅制規定聯合申報的分項扣除上限為320000美元,個人單獨申報的分項扣除上限為266700美元(2017年標準);允許個人繳納的州和地方稅在計算聯邦個稅時抵扣;允許100萬美元以下的住房購置貸款和10萬美元以下的住房抵押貸款。稅改法案廢除大部分分項扣除,僅保留以下:允許上限1萬美元的州和地方房產稅、所得稅及消費稅扣除;允許75萬美元以下的房屋抵押貸款利息扣除,廢除了住房抵押貸款的稅前扣除。
第四,子女稅收抵免方面,標準從現行稅制的1050美元/人增加到2000美元/人。
圖表6:稅改方案與美國原稅制、中國稅制在個人所得稅的比較
資料來源:普華永道,恒大研究院。
(三)跨境整體稅制原則:美國從全球征稅的屬人原則改為屬地原則,中國為屬人兼屬地原則,有利于資本流向美國
在整體所得稅制方面,美國稅改前實施的是全球征稅制,同時存在的境外稅收抵免制度用以消除雙重征稅,稅務機關對美國企業在全球范圍內的收入來源征稅。稅改法案對此改變為實施屬地征稅制,即美國企業取得的源于境外企業的股息紅利可享受100%免稅,美國企業的海外利潤只需要在利潤產生的國家繳稅,而無需再向美國政府繳稅(圖9)。這有利于資本流入美國,增加投資和就業。我國目前實施的是屬地兼屬人原則:(1)對中國企業的全球來源征稅、適用抵免制度消除雙重課稅;(2)對在中國有收入來源的外國企業征稅。
境外利潤匯回稅方面,此前未完稅的境外利潤在匯回美國后應繳納35%的企業所得稅,稅改法案規定免稅,同時對此前未完稅境外利潤給予一次性優惠,即現金或現金等價物適用 15.5%稅率,非現金形式資產適用8%稅率,可在8年內分期繳納,鼓勵海外利潤回流美國增加投資。中國居民企業取得的境外利潤適用25%(或15%)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海外已納稅款可抵免境內應納稅款,不足抵免境內應納稅額的部分仍需補繳,但超過部分不予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