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跨國拐賣婦女案又有13人被公訴
正義網訊 (記者楊健鴻)近日,云南省昆明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開庭審理了由云南省檢察院昆明鐵路運輸分院提起公訴的李發成等13人拐賣越南籍婦女案。據了解,同案被告人肖興昌等11人已先后于2016年3月和2016年11月被法院作出有罪判決。法院將擇期對此次開庭審理的李發成等13名被告人宣判。
2005年9月2日,警方在云南蒙自火車站抓獲了涉嫌拐賣婦女的犯罪嫌疑人譚德杰,當場解救1名被拐賣的越南籍婦女,隨后以此為線索抓獲犯罪嫌疑人肖興衛、肖興昌、李發成等人。經偵查發現,這是一個龐大的跨境跨省拐賣婦女團伙,專門從越南拐賣婦女到國內各省,賣給他人為妻。據查,譚德杰、肖興衛、李發成等人分工明確,組織嚴密。從2014年7月至2016年6月近三年內,由越南籍犯罪嫌疑人以打工、旅游為名,將越南籍婦女拐騙至中國境內,在云南省河口縣集中后,由李發成等人作為“云南中間人”,與其他省份的“外省中間人”聯系,再由“外省中間人”在當地尋找收買者,將收買者帶到云南,將被拐騙的婦女以每人6萬元至10萬元人民幣不等的價格賣給收買者,各環節的被告人從中獲利6000元至3萬元不等,形成了拐騙、收買、販賣、接送、中轉“一條龍”模式。作案地域跨越越南、中國兩國及中國境內云南、河南、江西、河北、江蘇、安徽等多個省份。該案被公安部列為督辦案件,已抓獲犯罪嫌疑人75人、解救越南籍被拐賣婦女32人。
據辦案檢察官介紹,該案涉案人員眾多、關系復雜。該團伙系多人交叉結伙作案,共涉及各類相關人員近百人之多;被拐賣的婦女均為越南國籍,有已婚婦女,也有在校女學生,僅“云南中間人”李發成就參與拐賣23名越南婦女;而有的收買者在利益驅動下,從收買者轉變為拐賣者,如被告人郭四,2014年從河南省來到云南為自己的兒子買到越南婦女后,發現其中有利可圖,又在2015年至2016年多次到云南參與拐賣4名婦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