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對于金融機構,業務范圍必須在他的業務執照的正面清單里。還要給每一種金融工具、金融牌照定出一個當下、當時、當刻、現階段不準做的負面清單。所謂事中事后監管就是負面清單監管,而這個負面清單在拿牌照的那一天就應該掌握。那么,如何在金融創新過程中防范風險?一起跟隨小編來了解一下!
財經365訊,12月9日,在由新華社瞭望智庫、新華社《財經國家周刊》共同主辦的2017中國新金融高峰論壇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黃奇帆就對防范金融風險、如何平衡創新和風險發表演講。
黃奇帆介紹,在重慶落實工商總局有關“先照后證”改革的時候,他明確定了一個調:工商產業本身先照后證,但是有三類企業必須先證后照:一個是金融,沒有工商局批的,重慶工商局一概不準注冊;二個是會爆炸的、危險品的一定要先證后照;第三個公共服務,比如教育、衛生,是全社會的經營,也必須持證經營。
黃奇帆還提到了重慶的網絡小貸業務,黃奇帆還提到,馬云最初想注冊個小貸公司,但是各地都沒有批。黃奇帆恰恰對網絡小貸P2P是最反對的。但是互聯網金融網絡正常的搞貸款業務,實際上既有互聯網基因、又有合理的小貸公司的基因,做得好就是真正的普惠金融。“像馬云這種方案,資金鏈不是亂集資的,投向是在網上的產業鏈、網上的這些小的企業,所以他是合理的。所以當時我們把阿里、京東、騰訊他們都在我這兒搞小貸,搞的都風聲水起,做得比較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