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涉及房產業務的
第二部分 投資銀行和發行人的應對思路
一、破除凈利潤迷思,重規模,更應注重規范
不能抱著凈利潤高,過會率就高的線性思維,這一點固然是重要, 但更重要的是“企業內部控制的規范性、重大問題的合法解決”。
二、 審慎選擇行業
有些行業要審慎把握,如現金比例交易過高、經銷商無法核查的、互聯網行業違背脫虛向實的,應該果斷暫緩推進項目進程。
三、把握天時地利人和
1、 關注把握大的國家背景
牢牢把握“脫虛向實、反腐敗、注重環保、保護勞動者權益、外匯管制、金融監管改革、醫藥體制改革、紅籌回歸等” 的大背景。
2、不要迷信所謂審核速度快、 信息披露到位、 貧困縣政策
往往證監會在“發行審核”方面鼓勵某個事情的時候,要謹慎,第一個典型就是鼓勵信息披露,他的意思應該解讀為“鼓勵信息披露并徹底解決問題”, 并非披露就可以了;
第二個典型就是鼓勵貧困縣政策,他的意思應該解讀為“鼓勵貧困縣地區規范合法企業融資問題”(也可以理解為等于什么都沒說),并不是貧困縣就是護身符就可以任意妄為(宏源藥業就是血的案例,投行利用政策推進項目上操之過急);
第三個典型就是審核速度快,趕快上報,如果項目存在一些問題,要注意量變會帶來質變,要及時剎車,穩健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