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365(m.hand93.com)訊:此次調整,將戶籍改革推向新的節點,也預示著戶籍壁壘即將徹底消亡。
沒有流動人口,就沒有中國經濟的“增長奇跡”。
以給戶口作為搶人的工具,本身就是在瓦解戶口的含金量。
這兩天,一份影響未來城市化和人口流動趨勢的文件,引發了廣泛關注。這份名為《2019 年新型城鎮化建設重點任務》的文件要求,積極推動已在城鎮就業的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具體手段是:
在此前城區常住人口 100 萬以下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已陸續取消落戶限制的基礎上,城區常住人口 100 萬—300萬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戶限制;城區常住人口 300 萬—500萬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開放寬落戶條件,并全面取消重點群體落戶限制。
要指出的是,這里提到的是城區常住人口,它是城市規模等級的劃分依據。按照2014年印發的《關于調整城市規模劃分標準的通知》,城區常住人口100萬—500萬為大城市,500萬—1000萬為特大城市,超1000萬為超大城市。
不同于常住人口的口徑,城區常住人口不包含下轄的縣,所以總量更小。根據2017年的城市建設統計年鑒數據,符合特大城市標準的只有武漢、重慶、天津、成都等十個;超大城市則只有北上廣深四大一線。
也就是說,這次通知要求的100 萬—300萬城市全面取消落戶限制,300 萬—500萬城市全面放開放寬落戶,基本覆蓋到了上述十四城之外的絕大部分重點城市。其中300 萬—500萬的如西安、青島等;100 萬—300萬的如貴陽、石家莊。
哪怕是特大和超大城市,按文件要求,同樣得大幅增加落戶規模、精簡積分項目,進而降低落戶門檻。此次調整,將戶籍改革推向新的節點,也預示著戶籍壁壘即將徹底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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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在此次文件出臺之前,由二線城市引領的搶人大戰,已經變相地破除了戶籍的堅冰。如前幾天杭州出臺政策,大學學歷即可落戶;另外前面提到的Ⅱ型大城市石家莊,更是將落戶限制全部移除,直接“零門檻落戶”。
而再往前幾個月,《關于培育發展現代化都市圈的指導意見》則明確提到,放開放寬除個別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戶限制。這里的個別超大城市,主要便是指北上廣深。
當戶籍改革的進程推進到二線城市時,可以說在人口應該自由流動這點上,已經沒有任何觀念障礙了。當然這個基本的經濟學常識,變成共識的過程并不容易。
中國是典型的農業大國,農業生產造成了一種安土重遷的社會心理,那種人口流動會帶來管理混亂的擔憂,為以戶控人提供了理論基礎。所以早在封建時代,中國就形成了嚴格的戶籍制度,以此作為征調賦稅、勞役和征集兵員的依據。
現階段戶籍制度,則要追溯到1958年,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發布,極具特色的戶籍制度正式成型。
其實建國后到戶籍制度確立前這段窗口期,中國雖然工業水平相當低,缺少大規模人口流動的產業基礎,不過城鄉之間的遷移體量并不小。數據顯示,1949 年至1953 年間,城鎮人口從5765 萬上升至7725 萬,城市化率達到13.3%。
這段短暫的窗口期很快關閉。此后的計劃經濟時期,歷經多次局勢變動,戶籍從單純的信息登記,慢慢增加了人口管控的功能,再往后則成為福利體系和公共品的分發依據,曾經寫入1954年版憲法的“遷徙和居住的自由”也被刪除。
在彼時的治理思路下,限制人口流動,無疑是一種最節省成本的管理模式。另一方面,趕英超美思維下的快速工業化,建立在城市對農村的剪刀差上,同樣決定了農村人口需要被限制流動,這樣才能在有限的財力下,維持城市非農業人口的供給和工業的低成本。
改革開放之后,開始陸續引入市場經濟,而市場經濟的最基本特征,就是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為了配合城市化戰略,給農村大量的剩余勞動力尋找出口,戶籍制度逐漸松綁。
1984年,國務院發布了《關于農民進入集鎮落戶問題的通知》,允許農民自理口糧進集鎮落戶,僵化的戶籍制度撕開了一個口子。此后隨著南巡講等諸多市場導向的改革推進,對人口的管控逐漸放松,像十萬人才下海南、下海潮、務工潮等現象級的人口流動,都是在這一時期拉開序幕。
2000年開始,縣級市以下的戶籍限制逐漸廢除;2006年地級市落戶放開。與此同時,各省份開始廢除農業和非農業戶口,統一成居民戶口。
而對于中國的戶籍改革來說,另一個關鍵節點要屬2013年?!蛾P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要求,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去年的發改委文件,將放開放寬落戶的對象,拓展為中小城市。這兩天下發的新文件,再進一步,將范圍擴大到大城市。
對每年春運期間流動人口候鳥式的遷移,今天可能已經司空見慣。但站在四十年前的改革開放起點上,是無法想象的。那時候,中國的流動人口數量不過寥寥五六百萬,而2018年流動人口達到2.41億。與戶籍改革相伴隨的人口大遷徙,可以稱得上一部史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