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下跌,需要股票內幕信息?小心了!如果有人打電話或發短信,向你有償提供精準的股票信息,那你可要當心了!因為這些所謂的“股票內幕”,就是引誘你上當的誘餌。
股票內幕案情回顧
2017年7月至2018年1月間,阿文、阿武、阿良在廣州經營某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期間,聘請阿坤、阿敏、阿瓊、阿霞、李某某(另案處理),冒充“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私募公司及其工作人員,在他們均不具備推薦股票資質的情況下,通過網絡電話撥打被害人的電話,謊稱能夠向被害人提供精準股票信息,誘騙被害人成為會員,并按一定比例向其收取會員費用。
上述人員分工合作,以此獲取非法利益。其中,阿文、阿武、阿良為公司股東,負責公司的運營管理、員工培訓及向被害人推薦股票,獲取公司收益;阿坤、阿敏、阿瓊、阿霞、李某某為公司業務員,負責通過電話、微信聯系被害人,誘使被害人注冊成為公司會員,收取固定工資和提成。
阿文、阿武、阿良自公司成立起參與實施詐騙,阿坤于2017年7月25日參與實施詐騙,四人的犯罪數額為人民幣283300元;阿敏于2017年9月20日參與實施詐騙,犯罪數額為人民幣266700元;阿瓊于2017年10月4日參與實施詐騙,犯罪數額為人民幣248900元;阿霞于2017年11月中旬參與實施詐騙,犯罪數額為人民幣226500元。2017年7月至2018年1月期間,團伙七人騙得被害人彭某等24人,合計人民幣283300元。
2018年1月17日,阿文、阿武等七人在廣州某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被民警抓獲。2018年6月25日,公訴機關以阿文、阿武等七人犯詐騙罪,向禪城法院提起公訴。另查明,阿文當庭要求將被公安機關凍結的銀行存款中的283300元作為七人的共同賠償款,由法院代為賠償被害人。
對此,我們來看看我國法律,對于股票內幕這一方面是怎樣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