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動車被歸為燃油車!車補,車牌等優惠政策咋辦?這些股票已連續下跌!
12月18日,國家發改委發布了《汽車產業投資管理規定》,引起最大的話題效應的是對汽車整車的分類,將“普通混合動力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傳統燃油車并列,都屬于燃油汽車。
混動被單列,與電動車類別區分開,行業內對此熱議紛紛,不少人擔心,這是否在釋放一種信號,以后混動車將與購置稅減免、購車補貼、車牌可直接申請等優惠政策脫鉤?也有專業人士認為,目前來看插電式混動具有發展意義,但未來新能源汽車將向高性價比、高品質發展,行業的高端化將是必然趨勢。
插電式混動車被劃入燃油汽車
先來看看在該《規定》的原文:
汽車投資項目分為以下類型:
(一)汽車整車投資項目按照驅動動力系統分為燃油汽車和純電動汽車投資項目,包括乘用車和商用車兩個產品類別。
燃油汽車投資項目是指以發動機提供驅動動力的汽車投資項目(含替代燃料汽車),包括傳統燃油汽車、普通混合動力汽車,以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等投資項目。純電動汽車投資項目是指以電動機提供驅動動力的汽車投資項目,包括純電動汽車(含增程式電動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等投資項目。
智能汽車投資項目根據驅動動力系統分別按照燃油汽車或純電動汽車投資項目管理。
這里面包含了幾個關鍵信息:
1.普通混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動都屬于燃油汽車投資項目;
2.智能汽車分為燃油汽車或純電動汽車投資兩種項目,即智能汽車如果是普通混動智能汽車,則屬于燃油汽車;如果是純電動為驅動力系統,則屬于純電動智能汽車投資項目。
而根據該《規定》全文的規定,提出了在汽車投資方面的諸多措施,包括禁止新建獨立的燃油汽車企業;禁止現有汽車跨乘用車、商用車類別建設燃油汽車生產能力等。
按照如上的燃油車和純電動汽車的類別區分,則各種各樣的造車新勢力,如果想獨立新建汽車項目,則只能新建純電動車項目。
糾結中成長的混動
據了解,目前多數車企的插混車型都是直接從燃油車改款過來的,包括大眾、寶馬、奔馳等老牌車企,其插混車型多是以原來熱銷的一些燃油車為基礎。這樣不僅研發成本低、產品推出快,在推廣方面的成本也更低。國產自主品牌方面,比亞迪、上汽的榮威等均推出了相關車型,在市場表現方面頗為搶眼,處于領先同行的狀態。
事實上,對于混動汽車而言,一直處于糾結中成長的狀態。
就普通老百姓而言,混動意味著方便,是一種折衷的最優選擇。尤其是對于一些限牌的城市,混動汽車既可以申請綠牌,并享受新能源汽車的種種優惠,又不用像純電動汽車那樣,太受到充電問題的限制。
深圳居民王小姐就是處于這種考慮,今年10月份購買了一臺比亞迪混動汽車。她最早在2016年就開始以搖號的方式的申請小汽車指標,但一直未搖中。今年9月,她聽說由于深圳很多人開始申請混動小汽車指標,“聽說馬上混動小汽車也要搖號了,主要因為買的人太多了,政府為了限制人數也實施搖號,我一聽這個消息趕緊快點下手。”王小姐表示,趕在十一國慶車展,她趕緊購買了一臺混動小汽車,并在1個月后順利將車提回家。
記者了解到,從今年8月份開始,深圳就有傳言,由于混動小汽車的申請人數太多,居民想要申請指標,要從直接申請改為搖號。
為此,12月,深圳市交委在其微信號發布了粵B車牌指標調整細則,其中包括:混動、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無額度限制,可直接申請。傳言才就此擊破。
而據中汽協發布數據顯示,1-11月份,中國新能源汽車銷量103萬輛,同比增長68%。其中,純電動乘用車銷量同比增長69.4%,插混乘用車銷量同比增長147.7%,插電混動車市場份額為24%。無疑,插混乘用車為新能源汽車的銷量提升做出了重要貢獻。
然而,一直以來,對插電式混動車是否屬于真正意義上的新能源汽車,存在著爭議。但如果在電池電量不足的情況下,插電式混動的油耗甚至比普通燃油車更高。因此業普遍認為,插電混動車型屬于過渡產品,不屬于驅動系統的真正改變,真正要實現汽車動力的根本改變還是要發展純電動車。
一周前,中國科協主席萬鋼在人民日報發表署名文章《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健康發展》,提出“2017年以來,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呈快速增長趨勢,應及時推動插電式混合動力向增程式混合動力發展,充分利用內燃機領域新技術,推廣應用諸如稀薄燃燒、均質壓燃、轉子發動機等創新成果,促進內燃機與電驅動技術的融合發展,在帶動產能轉換的同時,使排放降到更低,有效支撐產業轉型升級。”未來應及時把產業化重點向燃料電池汽車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