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控股股票最新消息,作為A股市場“對賭式賣殼”首個案例,2017年中超集團向深圳市鑫騰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下稱“鑫騰華”)轉讓所持中超控股29%股權一事受到市場廣泛關注。
時隔9個月,該項股權轉讓事宜生出變數,原大股東中超集團及實控人楊飛控訴現任大股東鑫騰華未履約全額支付首筆股權轉讓款,向上海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裁決取消剩余9%股權轉讓協議的同時要求鑫騰華履約支付首筆股權轉讓剩余5億元尾款。同時,中超集團提請于10月17日召集召開臨時股東大會,意圖罷免董事長黃錦光、董事黃潤明,解聘董事會秘書黃潤楷。
硝煙彌漫,兩大股東圍繞股權轉讓的糾紛持續升級,上演另類“寶萬之爭”。
10月16日,就在臨時股東大會召開前夕,鑫騰華方面與《證券日報》在內的多家媒體聯系,表示將在當日下午3點在深圳就中超控股二股東中超集團侵權等事件召開媒體說明會,董事長及董秘都將出席會議。不過本次媒體說明會并未成行,當日下午鑫騰華方面代表通知會議延期。隨后,董事長黃錦光、董事黃潤明被罷免,董秘黃潤楷被解聘。作為鑫騰華方面代表的黃潤楷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否定了臨時股東大會對于罷免董事長黃錦光的決定,控訴原大股東中超集團在履約過程中一直未將公章、財務章、控制權等相關內容移交,其表示,說明會還將會召開,目前大股東方面已委托律師在準備。“可能會是下周,到時會說明相關事項。”
5億元股權交割尾款存爭議,雙方的爭議起點聚焦在首筆20%股權交割的問題上。
2017年10月11日,中超控股對外披露,公司控股股東中超集團與鑫騰華簽署協議,中超集團將持有的中超控股3.68億股(占總股本的29%),以19.08億元轉讓給鑫騰華。上述股份分兩次交割,第一次交割2.54億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0%,第二次交割1.14億股,占公司總股本的9%。全部交易完成后,鑫騰華成為公司控股股東,中超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持股8.76%,為第二大股東,中超控股實際控制人將由楊飛變更為黃錦光。
2017年12月14日,中超控股公告顯示,首筆20%股權轉讓完成過戶登記手續,公司的控股股東即由中超集團變更為鑫騰華,實際控制人由楊飛變更為黃錦光和黃彬。2018年1月10日,中超控股董事會成員大換血,原實控人楊飛離任,新實控人黃錦光履新董事長一職。表面上看,一切都有條不紊地進行著。直至今年9月28日雙方的股權糾紛大白于天下,市場各方才了解到,原來這起“對賭式賣殼”事件交易雙方早生“嫌隙”,一直在暗中較量。
10月8日,《證券日報》記者在宜興見到了原實控人楊飛,楊飛告訴記者,2017年12月11日,首批中超控股2.54億股,占總股本20%的股權就已向鑫騰華轉讓完畢,而截至目前,中超集團收到鑫騰華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僅8億元。“鑫騰華已構成了實質性違約,集團決定終止協議,合約第二次交割9%的股份不再繼續交割,第一次交割標的股份的股份轉讓款將通過雙方協商或訴訟方式解決。”
中超集團緣何在未收到足額轉讓款的情況下便將股份悉數交割給了鑫騰華呢?對此,楊飛表示:“從2017年9月22日起,鑫騰華陸陸續續向中超集團匯入了13億元的資金,但在2017年11月份時,鑫騰華方面和我表示他們當時需要用錢,我們便給鑫騰華退回了5億元,并且當時鑫騰華方面給我們出具了一份有黃錦光簽字,鑫騰華蓋章的《聲明》,明確表示鑫騰華2017年11月14日匯給中超集團的共計5億元資金不作為股權轉讓款。”
10月10日,記者聯系黃潤楷求證相關事實,并通過微信轉發了采訪提綱,對方并未就提綱所問相關問題進行回復,僅透露“目前公司正積極與監管部門及相關各方溝通,至于楊飛單方面所提供的信息,其真實性、公正性、客觀性都有待論證。”10月18日,臨時股東大會召開后,黃潤楷不再拒絕媒體的采訪,打開了“話匣子”。《證券日報》記者致電黃潤楷再次確認楊飛提出的首筆13億元股權轉讓款鑫騰華方面僅支付8億元一事是否屬實時,黃潤楷明確表示“這不是事實。依據大股東方面提供給我的材料,第一筆20%的股權轉讓款已經支付完,但是中超集團并沒有移交公章、財務章,所有的控制權都沒有移交。”
隨后面對記者追問5億元尾款是否存在鑫騰華方面先期支付后又要回,尾款尚未支付的情況,黃潤楷表示不能確定,“在我的層面上,我不清楚。近期我們會開說明會,到時由您來提問。我會讓律師給您一個答復。”黃潤楷說。
董事長上任281天遭罷免,矛盾似乎難以調和,雙方的較量不再僅僅限于隔空對話,還上升到了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