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核電5月29日早間公告,公司關注到國內某媒體于2018年5月28日發表了題為《臺海核電1.5億訴訟未公告 涉嫌信披違法》等報道。為避免上述報道給廣大投資者帶來誤導,公司對媒體報道的有關內容進行了認真核實。 公司對《臺海核電1.5億訴訟未公告 涉嫌信披違法》報道進行澄清。公告顯示,2017年4月,中國第二重型機械集團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二重集團(德陽)重型裝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二重公司”)因認為煙臺臺海核電侵犯了其擁有的3項專利權,將煙臺臺海核電訴至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索賠金額1億元。2017年6月,二重公司因認為煙臺臺海核電侵犯其擁有的“反應堆主管道熱段彎管及其制造方法”(專利號:ZL200810300744.X)的專利權,將煙臺臺海核電訴至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索賠金額0.5億元。經核查,公司2016年度經審計凈資產為19.81億元,上述報道所涉兩項訴訟事項金額合計1.5億元,小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絕對值10%,未達到上述披露標準,未對訴訟事項進行單獨公告。 公司還對《臺海核電涉嫌偽造12.56億元關聯交易虛增業績》等報道進行澄清。
對于報道中 “涉嫌偽造12.56億元關聯交易”,公司經核查,公司2017年度未與煙臺市臺海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臺海集團)簽署金額為12.56億元的交易合同。報道中提到的12.56億元,為2017年度公司確認的與臺海集團發生的關聯交易收入的含稅金額,即10.74億元的1.17倍。公司該類項目按照企業會計準則中的建造合同準則核算,完工進度以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預計總成本的比例確定。報道中用10.74億元的不含稅收入除以其含稅金額12.56億元算出完工進度85.5%,實屬無邏輯的計算。 公司經審慎核查后認為:上述報道不實。上述報道在不了解相關法律法規、會計準則及公司實際情況的前提下,對公司進行惡意指責、誘導性質疑,已對我公司正常生產經營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股價暴跌也造成廣大中小股東的利益嚴重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