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A股公司被立案調查。
8月12日晚間,恒信東方(300081)公告,公司于當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恒信東方表示,目前公司各項經營活動均正常開展。在立案調查期間,公司將積極配合中國證監會的調查工作,并嚴格按照監管要求履行信披義務。
值得一提的是,恒信東方已對可能涉及信披違法違規的事項進行了自查。經查,公司2022年年報存在會計差錯,截至目前已對相關會計差錯事項采用追溯重述法進行調整。
回溯來看,恒信東方在2022年年報中對新增算力系統集成及技術服務業務,采用總額法確認收入。2024年10月,經與年審會計師對業務進行梳理并論證,公司認為2022年度相關業務雖然在采購、銷售環節承擔了一定的責任,但從整體來看,公司在供應商選擇上并不具有完全主導性,商品所有權存在一定的瞬時性、過渡性,并未真正取得商品控制權,更傾向于代理人角色。基于謹慎性原則,恒信東方決定對該業務調整為按照“凈額法”進行核算。
基于前述調整,恒信東方對會計差錯進行更正,調減2022年營業收入1.82億元,同步調減當年營業成本1.82億元,調整完成后,公司2022年營收由4.89億元變更為3.08億元,凈利潤保持不變。
除上述情況外,恒信東方在2023年三季報的財務核算中也存在類似差錯。2024年4月,公司已對其進行追溯調整,對2023年三季報的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均調減3451.32萬元。
證券時報·e公司記者關注到,恒信東方還曾因信息披露不準確被監管機構處罰。
2023年7月,公司收到北京證監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經查,恒信東方存在無形資產減值依據不充分、商譽減值參數設置錯誤等問題,導致2022年度業績預告中披露的無形資產減值損失、商譽及其他長期資產減值損失等數據與定期報告中披露的經審計數據存在較大差異;與此同時,公司還存在銷售退回及債務重組核算不規范、部分業務單據保管不全、2022年度財務報表部分金額與附注不一致等問題。
對此,北京證監局對恒信東方、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孟楠、財務總監王林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恒信東方主營數字文化創意、內容生產與技術服務,業務范圍包括互聯網視頻應用產品及服務、數字創意產品應用及服務、算力系統集成及技術服務三大板塊。
2020年以來,恒信東方營收持續在3億元至5億元之間徘徊,且已連續5年陷入虧損。2024年,恒信東方實現營業收入3.75億元,同比下降6.79%;凈利潤為-3.46億元。更多股票資訊,關注財經365!